中标候选人公示
项目名称 | 桂平市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(Ⅰ标段) | 项目招标编号 | E************001001 | ||||||
招标人 | ******财政局 | ||||||||
建设单位 | ******财政局 | ||||||||
代建单位(如有) | / | ||||||||
招标类别 | ?委托招标 □自行招标 | 招标方式 | ?公开招标 □邀请招标 | ||||||
招标代理机构 | ******有限公司 | ||||||||
结构类型及规模 | 桂平市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,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。 Ⅰ标段:桂平市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(东区、西区)共涉及13个乡镇,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太阳能路灯、道路硬化;新建文化、文体活动中心;水渠三面光改造等工程;Ⅱ标段:桂平市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(南区、北区)共14个乡镇,其中旺盛村平岭屯太阳能路灯70套、麻垌村太******委员会至中湾屯太阳能路灯90套、大樟村******中学路灯19套;大上村大充屯二级路边社背至韦屋边道路硬化1950.00㎡、福山岭咀屯道路硬化2590.00㎡、蕉树村大塘屯道路硬化1767.50㎡、河南村枢纽道路硬化1728.00㎡、南木乳泉井道路硬化1989.00㎡、新建鹧鸪村文化中心篮球场附属设施等工程;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。 | ||||||||
开标时间 | 2025年2月6日 | 开标地点 | 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| ||||||
公示开始时间 | 2025年2 月8日 | 公示截止时间 | 2025年 2月12日 | ||||||
预中标人 | ******有限公司 | 联合体 | 牵头人:/ | ||||||
成员单位:/ | |||||||||
中标候选人情况 | 第一中标 候选人 | 单位名称 | ******有限公司 | ||||||
单位资质 |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| ||||||||
投标总价 | ******.10元 | ||||||||
工期 | 60日历天 | 质量等级 | 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。 | ||||||
项目经理 | 廖邦稀(注册编号:桂************ ;身份证号:450881********2931 ) | ||||||||
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| 蒙伟杰(身份证号:450881*******1775)【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】 | ||||||||
投标所用企业业绩、奖项、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(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、奖项) | 企业业绩:无 奖项: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:/ | ||||||||
第二中标 候选人 | 单位名称 | ******有限公司 | |||||||
单位资质 |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| ||||||||
投标总价 | ******.13元 | ||||||||
工期 | 60日历天 | 质量等级 | 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。 | ||||||
项目经理 | 杨世孟(注册编号:桂******8203;身份证号: 420105********2051 ) | ||||||||
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| 许耀程(身份证号:450821********1035 )【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】 | ||||||||
投标所用企业业绩、奖项、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(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、奖项) | 企业业绩:无 奖项: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:/ | ||||||||
第三中标 候选人 | 单位名称 | ******有限公司 | |||||||
单位资质 |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| ||||||||
投标总价 | ******.26元 | ||||||||
工期 | 60日历天 | 质量等级 | 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。 | ||||||
项目经理 | 钟智威(注册编号:桂******3270;身份证号:450404********0638 ) | ||||||||
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| 韦克利(身份证号:452127*******1237)【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】 | ||||||||
投标所用企业业绩、奖项、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(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、奖项) | 企业业绩:无 奖项: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:/ | ||||||||
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、否决原因及依据 | 无 | ||||||||
其他公示内容(如有) | 无 | ||||||||
公示媒介 |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(******/)、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(******/)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广西?贵港)(******/ggggzy/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******;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******/;贵港市政府采购网******/上发布。 | ||||||||
异议和投诉 |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,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,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;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,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广西壮族自治区)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,逾期不予受理。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广西壮族自治区)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。 | ||||||||
投诉受理部门 | ******财政局基层财政财务管理股 | 投诉受理电话 | 0775-****** |
附件信息:
-
中小企业声明-东西区.pdf (1.1 M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