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******有限公司二道河铅锌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验收工作的意见,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工程基本情况
******有限公司二道河铅锌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
******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柴河镇二道河矿区
******有限公司
二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高恒
电话:******
三、验收结论
经资料查阅、观看影像资料及会议讨论,验收组一致认为,项目完成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需落实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,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。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、传真、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,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期间。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、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根据需要反馈。
五、公示时间:2024年1月22日-2024年2月23日(20个工作日)